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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价格”、“不变价格”与“可比价格”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几乎天天要接触到价格问题,去菜场买菜就涉及到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去商店买东西就涉及到商品零售价格。在社会经济工作中,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等指标都是用货币额表示的,因而在计算时,有采用什么价格的问题。为了分析指标的变动情况,不同情况下应分别采用当年价格、可比价格和不变价格。

  当年价格,顾名思义,也就是报告期当年的实际价格,如: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用当年价格计算的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反映当年的实际情况,使国民经济指标互相衔接,便于考察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进行综合平衡。因此,当我们需要反映当年的实际收入情况时就应采用当年价格。如:199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81910.9亿元,它反映1999年在我国领土范围内所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产品和劳务总量。

  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以货币表现的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必须消除价格变动的因素后,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动态。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一般都使用可比价格计算。如:我们要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因为用当年价格表示的1994年、1993年工业总产值存在着价格变动因素,因此不能直接用来计算增长速度,而应采用消除了价格因素后的可比价格进行计算。1994年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为4255.19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为3360.97亿元,1993年则分别为3327.04亿元和2849.77亿元,如按当年价格计算,1994年比1993年增长速度为(4255.19÷3327.04-1)×100%=27.9%,但由于没有剔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故不能确切地反映工业生产实物量的增长状况,而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增长速度则为(3360.97÷2849.77-1)×100%=17.9%,这一速度就较为确切地反映出工业生产实物量的增长。

  不变价格,从字面意义上我们不难理解,它是固定不变的价格,因此也叫固定价格,它是用某一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前后时期之间、地区之间、计划与实际之间指标的可比性。

  在计算以不变价格表示的指标时,所用的基期也是不同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产品不变价格,即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1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同一年份利用不同的不变价格计算出来的数值是不一样的,如1990年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159.95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则为1731.03亿元。